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再提高
日期:2018-12-05 09:54來源:三峽日報
責任編輯: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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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付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調整工作的通知》,我市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六級工傷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進行待遇調整。
本次待遇調整后,傷殘津貼人均上調150元,人均漲幅6.9%以上,最大漲幅8%;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均上調70元,人均漲幅7%以上,最高漲幅7.7%。本次調整將于2018年12月15日起陸續調整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