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文惠卡章程 (2019年修訂版)

為進一步做好宜昌文化惠民卡(以下簡稱文惠卡)發行實施工作,推動文化惠民,特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 宜昌文惠卡由宜昌市人民政府主導發行,市文廣局、市財政局為文惠卡實施的主管部門,統籌協調文惠卡的組織實施和資金保障。宜昌交旅集團為文惠卡的發售機構和運營主體,委托宜昌交旅集團文化產業有限公司具體負責文惠卡發售和日常服務及推廣運營。
第二條 文惠卡實行實名制,納入市民卡功能應用系統平臺。
第三條 文惠卡用戶分為兩類。
(一)文惠卡財政補貼用戶:限量發行,限于持有宜昌市市民卡的居民辦理。發行規模一萬張,市級財政補貼的比例是1:5。市民個人繳納100元后,可享受市級財政補貼500元,享有共600元的文化消費金額,用于觀看文化惠民演出。文惠卡財政補貼用戶卡內資金有效使用期限一年,逾期清零。
(二)文惠卡注冊用戶:不限量發行,不享受市級財政補貼,不限制使用期限。宜昌市域內常駐人員、在宜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大中專學生和在宜工作或旅游的外來人員,直接憑個人身份證辦理,享受文惠卡惠民演出優惠折扣票價。
第四條 文惠卡申辦流程及注冊方式。
(一)申辦流程:直接憑身份證申辦,申辦成功后即成為文惠卡注冊用戶。申辦文惠卡財政補貼,須繼續憑宜昌市市民卡,申領市級財政補貼,根據申領先后排名順序,系統自動驗證申請人資格,經驗證成功,申請人充值繳納100元后, 市級財政補貼立即到帳,即成為文惠卡財政補貼用戶,補貼申領不成功的仍為文惠卡注冊用戶。
(二)注冊方式:實行線上線下辦理。
1.關注宜昌文惠卡微信公眾號(公眾號:ycswhk)進入用戶中心辦理。
2.在指定的人工窗口申辦。
第五條)發行時間和發行量。
2019年1月1日-2月28日發行,3月1日停止發行,限量發行10000張(在3月1日前,達到發行限量即停止發行)。
第六條 文惠卡購票方式。實行線上線下,購票服務。
(一)關注宜昌文惠卡微信公眾號進入在線購票演藝票務專區選取劇目按系統提示操作購票。
(二)人工窗口購票:憑已登記注冊的手機號和獲取的手機短信驗證碼,由收銀員操作購票。
第七條 取票方式。
(一)互聯網購票的用戶可憑微信訂票二維碼在指定演出劇場的自助取票機上取票,也可憑微信訂票二維碼在線下人工窗口取票。
(二)線下人工窗口購買實物票。
第八條 檢票入場方式。
(一) 憑實物票通過現場檢票方式入場(為減少演出現場排隊取票,建議在線下人工窗口提前就近取票)。
(二)互聯網購票用戶持手機,通過移動手持檢票機掃描手機微信二維碼入場。
第九條 文惠卡財政補貼用戶卡內資金使用辦法。
(一)繳費領取補貼后不予退款,卡內資金不能提現。
(二)卡內資金2019年內使用。所有文惠卡用戶的卡內剩余資金于2019年12月31日23時59分全部清零(包括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資金)。
(三)購票時,可直接從卡內扣錢。卡內資金不足時需補足購票款,卡內資金使用完畢后,自動轉為文惠卡注冊用戶,并享受文惠卡注冊用戶權益。
第十條 文惠卡用戶有需求可憑有效身份證件到運營機構申辦賬戶臨時凍結或解凍手續(凍結期不順延使用期)。
第十一條 文惠卡注冊用戶不限制使用期限,享受文惠卡優惠折扣票價,每場次演出可購票張數不限。
第十二條 通過文惠卡票務平臺購買的各類演出門票,一經售出,概不退票。
第十三條 權利和義務。
(一)發卡機構的權利和義務
1.宜昌文惠卡屬發卡機構所有。對不遵守有關規章制度的,發卡機構有權取消其持卡人資格。
2.對違背有關規章制度給發卡機構造成損失的,發卡機構有權申請法律保護并依法追究持卡人及有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3.發卡機構應為持卡人提供使用、查詢、咨詢、凍結、解凍、投訴等相關服務。
4.發卡機構應對持卡人的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市民卡號等申請材料保密。
5.因不可抗力和系統設備故障、電力通訊中斷、網絡異常及其他因素導致持卡人無法正常購票及正常觀看演出的,發卡機構不承擔除退票以外的賠償責任,但應積極協助持卡人解決問題和提供必要幫助。
(二)持卡人的權利和義務
1.應向發卡機構提供真實有效的申請材料。
2.享有宜昌文惠卡所承諾的各項服務的權利,有權監督服務質量,并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服務進行投訴。
3.有權知悉宜昌文惠卡的功能、使用方法及有關優惠信息、優惠服務等。
4.用戶如手機號等相關信息變更,應當及時憑身份證到文惠卡客服中心辦理。否則,發卡機構不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損失和法律責任。
5.應正確使用文惠卡,凡因信息保管或使用不當而導致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6.一經購買文惠卡,即視為購買者熟知并接受本章程的全部條款,需嚴格履行相關義務。
第十四條 附則。
(一)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發卡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及其它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二)發卡機構保留根據國家法律和規定修改本章程的權利,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更時,或因文惠卡業務需要時,發卡機構有權對本章程做出修改,一經公布即時生效,無須另行通知。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宜昌文惠卡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