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臺各級各類養老院醫養結合全方案

近日,市民政局、市衛健委發布《全市養老服務機構分類推進醫養結合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我市計劃通過1至2年的努力,實現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醫養結合服務水平普遍提升,讓老年人享受到便捷的養老和醫療服務。記者了解到,《方案》中提到的醫養搭配模式、公辦養老機構全面養中辦醫、社區居家養老與醫療衛生機構毗鄰建設等內容備受關注。
醫養搭配“四種模式”
根據《方案》,我市市級公辦養老機構和200張以上床位的民辦養老機構要設置護理院或護理中心;縣(市、區)級養老機構及100張床位的民辦養老機構設置診所、醫務室;鄉(鎮、街道)級養老機構及50張以上床位的民辦養老機構設置護理站;50張床位以下民辦養老機構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與就近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進行醫養簽約,有條件的與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就近聯建。
公辦養老機構全面養中辦醫
《方案》要求,公辦養老機構2021年底前醫養結合服務實現全覆蓋。市縣兩級公辦養老機構要全面實行養中辦醫和醫養簽約。要根據建院規模、床位數量、入住人數、醫療需求按需設置護理院、護理中心、診所、醫務室等醫療機構。同時,公辦養老機構要與相應的醫療機構簽約合作。
鄉級養老機構(農村福利院)要因地制宜內設護理站及以上級別的醫療機構和實行醫養簽約;實行開門辦院,在優先滿足供養對象入住需求的基礎上,向高齡、失能半失能、獨居、留守和計生特扶等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有條件的拓展為區域性醫養結合服務中心。鼓勵鄉級養老機構(農村福利院)與當地鄉鎮衛生院毗鄰建設。
民辦養老院“嫁接”醫療服務
《方案》規定,200張以上床位的民辦養老機構要設置康復醫院、護理院、護理中心等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規范進行設置。100張以上床位的民辦養老機構要設置醫務室、診所等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規范配齊護理型養老床位、醫療設施設備和醫護力量,為老年人提供普通內科診療、日常醫療照護、基礎康復醫療等服務。50張以上床位的民辦養老機構要比照鄉級養老機構內設護理站等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要求規范設置。50張床位以下的民辦養老機構要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簽約合作協議,養老機構要為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提供專門的場所和設施;醫療機構要為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健康體檢、健康宣教、保健咨詢、開通綠色通道等服務。
社區居家養老與醫療衛生機構毗鄰建設
《方案》中提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要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開展醫養簽約合作。各地要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布局,統籌制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規劃,做到統一規劃、毗鄰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地理位置原則上不超過500米。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也可作為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診療延伸點,重點為高齡、重病、失能、半失能及計生特扶老年人提供上門巡診、定期體檢、社區護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務。(記者 谷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