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宜昌市勞動模范待遇執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收到公眾意見情況的反饋
日期:2020-11-12 17:03來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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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8日,市財政局起草的《宜昌市勞動模范待遇執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通過宜昌市人民政府網面向社會公眾和相關單位征求意見和建議。本次征集共收到有效建議1條,具體包含3個問題,具體答復情況如下:
建議一:第三條關于發放一次性獎勵,建議明確具體金額。
答復意見:感謝您關注勞模事業,同時感謝您對市勞模工作的支持。宜昌市勞動模范一次性獎勵未設置具體金額,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參照不高于湖北省勞動模范一次性獎勵的標準予以發放。
建議二:第六條建議加上市級勞模的體檢次數及標準。
答復意見:根據《宜昌市勞動模范待遇(征求意見稿)》第六條,“組織市勞動模范開展健康檢查費用。離退休職工勞動模范及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農民勞動模范,每兩年進行一次體檢,標準為每人800元,費用由市財政列入預算”。
建議三:第七條中關于困難勞模、生產一線勞模和有特殊貢獻的勞模,建議分類明確具體慰問標準。
答復意見:根據《宜昌市勞動模范待遇(征求意見稿)》第四條,對生活困難的市勞動模范(含生產一線勞模和有特殊貢獻的勞模)給予補助,并分別明確了生活困難的在職職工市勞動模范、離退休市勞模模范、農民市勞動模范以及家庭生活困難的市勞動模范的補助標準。